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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 竹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当前搞活人才工作的13条措施

搞好人才引进,开发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是实现我市经济争强、文明争先的前提,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保证。为此,就我市当前搞活人才工作提出以下13条措施:

一、打破身份界限,允许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各类人员按本人的学历、实际水平和能力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打破所有制界限,允许各类所有制性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打破地域界限,对市以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效用不变;打破岗位限制,实行评聘分开,允许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不受专业技术岗位限制,均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打破系列限制,实行“双师”及“多师”制,允许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水平,申请评审多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打破离退休人员不能申报评审任职资格的限制,对离、退休后因工作需要继续从事专业技术人工作并做好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凡取得硕士、博士学校的人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再申报评审任职资格。其中,对贡献突出的,可提前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自行聘任。职务聘任可在本单位具备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也可在社会上公开招聘。

四、打破单位所有制和个人身份界限,将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推荐、选拔各类优秀专家的对象和范围。

五、继续完善农村乡土人才资源开发的措施,加大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和农民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的力度,对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农民技术人员,可取消试用期,直接确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六、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从事技术、经营、管理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户口不迁、不办理调动手续、不转工资、行政介绍等关系,保留原身份来去自由,但应与所到单位和原单位签定有关合同,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予以鉴证。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相应职务任职年限的限制。也可采取跨行业、跨地区兼职应聘或从事季节性、流动性工作的方式,其待遇报酬由受益单位同专业技术人员商定。

七、鼓励科技人才充分发挥其潜能,提倡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保守工作单位技术商业秘密,不影响工作单位或所从事相关研究课题的知识产权和经济权益的前提下,允许跨单位兼职,实行多职多薪,原单位应予支持。

八、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重点工程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采取优惠政策,跨省、市引进高层次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员以及携带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来我市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管理等特殊人才,人事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其配偶的调动、子女入学、就业等服务。其中,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先进人,人事编制部门后追加事业编制、增人计划、专业技术职务数。引进人员的报酬,由用人单位根据所任职务和专业技术水平与本人协商,从优确定。

专业科技人员来我市技术入股、承包经营和外地客商来我市投资建厂、嫁接重组国有企业,在户口、职称、档案、养老保险、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优先提供服务。

九、为充分发挥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在技术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对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因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主研人员,本人自愿,可适当延长退休时间。

十、按照竹人职[1999]17号文件,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将继续教育对象扩大到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启动西部大开发急需的人才知识培训工程,抓好高层次人才、复合型人才、转型转行人才、创新人才、外经贸人才、经营管理专家的选拔培训,及涉外知识、创新能力的培训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要结合本职工作不断更新知识,学习专业技术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和管理、经营知识,强化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十一、鼓励、支持国有和非国有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力吸引国内外优秀毕业博士研究生来我市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招收我市重点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我市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积极向上争取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对留学回国人员以及从国外自带的工作助手来我市工作,需要落户的,任政府人事部门的录、聘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对其在国外获得硕士、博士学校的留学时间及出国前在国内计算连续工龄的时间可与来我市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十二、积极鼓励和支持我市急需专业的市外生源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凡落实了用人单位的,均予以接收;对急需专业的市以外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可由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先接收人事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待落实接受单位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十三、对应聘到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含长期或短期)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要积极收集、汇总、发布相关需要信息,协助联系单位,并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等中介服务。对用人单位申报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人事部门要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00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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